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
播音主持、编导、摄制、影视表演等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简章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浙教试院[2007]111号)精神,浙江传媒学院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承担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主持、编导、摄制和影视表演等4个艺术类别的专业省统考工作。
一、考生报考条件:
1.已办理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手续,并获得《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2. 五官端正。
3.播音主持、影视表演类专业要求年龄不超过二十三周岁(一九八五年九月一日以后出生),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4.摄制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无平跖足,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二、报名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2月29日—3月2日上午11时
初试时间:2008年2月29日下午—3月2日
复试时间:2008年3月14日—16日
三、报名考试地点:浙江传媒学院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998号
四、报名程序
1.考生凭《200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我校下沙校区报名,每报考1个类别需3张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
2.考试类别可兼报,考生每报考1个类别需填写1份《考生登记表》。
3.交验材料、缴费及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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