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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佚名    新闻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19

中国戏曲学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戏曲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旨在培养掌握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全面的人文素养,能够从事教学、科研和舞台艺术创作及相关文化管理工作的戏剧戏曲等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招收名额

  我院戏剧戏曲学、音乐学、艺术学三个学科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和计划外考生共 48名(含非定向、定向、委培、自筹经费),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培养方向包括:戏曲表演研究、戏曲表演形体训练研究、戏曲表演理论研究、戏曲导演、戏曲影视导演、(戏曲)作曲技术及作曲理论、戏曲器乐演奏、戏曲音乐理论、电脑音乐制作、舞台美术设计、戏曲人物造型设计(服装、化妆)、戏曲动画创作、绘画技法与创作研究、舞台灯光设计、艺术设计、戏曲文学创作、戏曲史论、戏曲教育理论、文化交流与管理、京剧学、艺术学共21个研究方向。

  各研究方向具体招收名额我院根据生源情况统一调配。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振兴戏曲艺术、建设先进文化而勤奋学习。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现场确认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的相关证明。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6、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开具证明。对有突出成绩或犯过严重错误的考生,应提供详实的材料。

  (二)在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以及被取消学籍或被取消毕业分配资格不满五年者,均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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