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速递:速递将在9月10日前将考生的考试评语、合格证书投递到您手中。
2、自己领取证书:
地点: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办公室(北京农展馆南里10号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8层811房)。
时间:9月20、21日两天的8:30—12:00,13:00—16:30。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和评语的家长,可在10月份的每星期二下午14:00—16:00(即:10月14、21、28日)。
3、注意事项:
领取等级证书、考试评语必须出示考生的准考证。准考证丢失者,凭考生本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领取。为避免发生差错,其他人的任何证件都不能作为代领的凭证,希望大家理解、支持。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领取评语时,将同时退还预交的证书费15元。
重要声明:凡未能通过考试及未参加考试,需要办理证书费退款手续的考生,退款手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不予办理。
中国音协音乐考级办公室 2008年8月 |